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
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流程:
1、申报名称事先审批备案:全体股东选定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工商局递交申报名称事先审批,需提交;
(1)全体股东签订的公司名称事先审批申请报告;
(2)全体股东选定代表人或共同受托人证实;
(3)工商局规定的其它材料;
2、工商登记:由董事会向工商局申报设立登记。需提交材料:
(1)公司法人代表签订的备案申请报告;
(2)董事会选定代表或是共同受托人证实;
(3)公司章程;
(4)依照法律规定设立的认缴机构出示的验资报告;
(5)发起者出资不是货币个人财产的,递交已申请办理其财产流程的证明文件;
(6)发起者资格证实或是自然人身份证明;
(7)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等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聘用的证实;
(8)公司法人代表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9)企业名称事先审批通知书;
(10)公司住所证明;
(11)工商局规定的其它材料。
二、创建备案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条件:
(1)发起者契合法定人数;
(2)发起者认缴和社会揭穿收集的股本抵达法定成本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契合规律规则;
(4)发起者拟定,并经创建大会经过;
(5)有公司称谓,创建契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安排安排;
(6)有固定的出产运营场所和必要的出产运营条件。
2、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收费规范:
注册成本按认缴,这部分不扣除服务费。其它服务费看详细各地区收费规范。
3、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处理时限:
5个作业日。申报创建的股份有限公司应该是根据《公司法》建立、非自然人发起者占股50%以上的公司。